养老金
待遇一:养老金
领取条件
1.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5年;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男性退休年龄为60周岁。
女性灵活就业人员或从事在生产、经营、服务岗位的女职工退休年龄为50周岁,从事管理、技术岗位的女职工退休年龄为55周岁。(女职工在管理、技术与生产、经营、服务之间变动岗位,在新岗位上工作满2年及其以上年限的,按新岗位的退休年龄规定执行。)
待遇标准:
所需资料
1. 《四川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待遇申领表》(个人办理退休无需提供;表单可在“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通知公告→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申请表”点击进行下载)。
2.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
3.参保人人事档案(无视同缴费年限的无需提供)。
4.增发项目材料(无相关增发项目的无需提供)。
(1)终身无子女或终身无子女孤寡的,填写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申请(未生育子女参保人申请增发养老金)承诺书。
(2)独生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1995年12月31日以前获得全国、省劳动模范称号并一直保持荣誉的,提供相应证书。
(4)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高级政工师、高级技师的,提供省级有关部门或国家有关部委、总公司核发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高级政工师资格证书、高级技师资格证书和在退休前仍被企业聘用并发给的聘用证书、聘用通知。
(5)退休前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和发明奖、省科技成果奖和国家规定的科技进步奖的,提供相应获奖证书。
(6)在西藏和四川省甘孜州、阿坝州海拔3500米以上地区工作或部队服役累计10年及以上的职工,提供人事档案。
5.未满55周岁的女职工在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24个月内有单位缴费的,需提供单位缴费期间注明工作岗位的劳动合同。
6.部分军队退役人员(九类人员)需提供退役军人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定材料。
7.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申请(视同缴费年限认定)承诺书。
8.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申请(女职工岗位确认)承诺书。
温馨提示:
1、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护照。
2、代办需提供有效授权的授权委托书及双方有效身份证件、相关申请材料原件。
3、需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网厅申请后需到现场进行档案原件核验。
4、退休待遇默认发放至本人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卡未激活金融功能的,请先到开户银行网点激活后再办理退休。
办理渠道
1、线上办理:
1.成都市人社局门户网站“蓉e人社”网上服务大厅(http://cdhrss.chengdu.gov.cn/)
2.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sc.hrss.gov.cn/scggfw)
3.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4.个人还可通过“成都社保”微信公众号办理。
2、线下办理:
单位职工在参保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办理。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在各区(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及区(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基层经办网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