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晋江市2023年应届毕业生社保补助拟发放对象的公示(第一批)
根据《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涌泉”行动集聚各类人才在泉创业就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泉委办发〔2022〕5号)、《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关于发放应届本科毕业生一次性生活补贴和社保补助以及企业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补贴等事项的通知》(泉人社文〔2022〕164号)等文件规定,经审核,我市103人符合应届毕业生社保补助的申请条件,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晋江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或晋江市社会保险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5月8日-2023年5月12日
联系电话:0595-85671348(晋江市纪委监委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
0595-82012333(晋江市社会保险中心)
邮箱:jjsybx@163.com
附件:晋江市2023年应届毕业生社保补助拟发放对象(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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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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