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非江苏籍居民在宿迁市申请换证补证的,应交验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2、省内跨市的,实行通办,需交验居民身份证(仅限居民身份证换领)或居民户口簿、机动车驾驶证、护照、居住证等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
特别提示:当事人属流动人口且未办理居住登记或居住证的,需同步办理居住登记或提醒申请人及时到实际居住地办理居住登记。
3、设区市范围内申领居民身份证须交验居民户口簿,换证的,交验居民身份证;补证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特别提示:无法交验上述有效身份证件的,指纹信息核验成功的可直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