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校大学生落户
全国各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大学生(教育部学信网在册人员),均可申请迁入城区、城镇地区落户,可凭以下材料办理。
1.申请人书面申请、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
2.学生证或教育部学信网查询截图。
符合上述条件的,迁入人可依次申请迁入本人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亲属朋友家庭户、单位集体户、人才中心集体户。
二、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以及留学归国人员
可以申请在城区、城镇地区落户,可凭以下材料办理。
1.毕业证及居民身份证;
2.户口迁移证。
符合上述条件的,迁入人可依次申请迁入本人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亲属朋友家庭户、单位集体户、人才中心集体户。
注:上述材料齐全,须填写《落户审批表》,户籍民警直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