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出入境不能办理原因如下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签发出入境通行证:
(一)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二)无法证明身份的;
(三)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四)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五)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六)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七)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八)公民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遣返回国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签发管理工作规范》等的规定,公民护照办理需有合理事由,且需针对工作单位、申请事由,拟前往地等与申请事由相关的内容接受询问审查;如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或出境存在重大涉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嫌疑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和《反网络电信诈骗法》不予签发护照或不准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