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谷县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申报指南如下:
申报人员:
流动人口:是指从外省、外县市区进入阳谷拟居住3日以上的非阳谷户籍人员
凡是来阳的流动人口,均需按照《山东省流动人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办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未办理居住登记或新来阳的流动人口,应当在3日内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或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要立即向居住地社区(村)或派出所申报,并按规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办理居住登记所需材料:
1.自有房屋居住的:本人身份证、房屋产权证(不动产证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2.居住在居民家中的:本人身份证、房屋产权证(不动产证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
3、租赁房屋居住的:本人身份证、租房合同(复印件)、派出所与出租房主签订的治安责任书;
4.在用工单位内部居住的:本人身份证、用工单位开具的居住证明;
5.在学校就读的:本人身份证、本人学生证或学校开具的居住证明。
申报途径:
流动人口信息申报可进行网上办理。
申报方式:关注微信公众号“山东微警务”,进入居住登记信息专区申报居住登记,也可到居住地派出所咨询办理。
出租房主报送租赁房屋及流动人口信息,用人单位报送用工人员信息、房屋中介机构报送出租房屋和承租人员信息、物业服务企业报送出租房屋及流动人口信息,可联系辖区派出所民警报送。
派出所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