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医疗救助办理流程
特殊病种门诊救助、住院救助、重特大疾病救助、14岁以下儿童重大疾病救助流程
救助对象在邓州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入院时按正常流程办理住院登记,出院时实行“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救助资金由医院先行垫付给救助对象,各定点医疗机构于次月到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站报账,审核通过后将垫付资金通过市财政局“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拨付至各定点医疗机构。
救助对象在邓州市外就医,出院后持患者本人身份证、农商银行存折、医疗保险补偿票据等材料,到邓州市湍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医保专区医疗救助窗口办理救助手续,救助资金通过市财政局“惠民一卡通”系统发放至对象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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