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病种门诊救助、住院救助、重特大疾病救助、14岁以下儿童重大疾病救助流程
救助对象在邓州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1、入院时按正常流程办理住院登记
2、出院时实行“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救助资金由医院先行垫付给救助对象,各定点医疗机构于次月到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站报账,审核通过后将垫付资金通过市财政局“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拨付至各定点医疗机构。
咨询电话:0377-62164899
医疗救助是指国家和社会针对那些因为贫困而没有经济能力进行治病的公民实施专门的帮助和支持。它通常是在政府有关部门的主导下,社会广泛参与,通过医疗机构针对贫困人口的患病者实施的恢复其健康、维持其基本生存能力的救治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