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人才住房补贴申请流程(洛阳市人才引进住房补贴)

地方特产2022-09-30 05:32:22未知

洛阳人才住房补贴申请流程(洛阳市人才引进住房补贴)

事项名称:洛阳市人才住房补贴申请审核

办理部门: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办理地点:洛阳市涧西区周山路12号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保障一科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5:00-18:30(冬季为8:30-12:00,14:30-18:00)

每季度第一个月11—20日(20日为节假日的顺延一日)为申请受理时间;

21日至月底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补正资料时间;

每季度第二个月为联审及公示时间。

办理电话:0379-69865958

是否收费:不收费

收费依据:无

法定依据:《洛阳市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办法》(试行)事项办理受理范围:本市城市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

前置条件:

1、经市人社局认定的顶尖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高端人才和青年人才;

2、已与我市城市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持有我市范围内营业执照;

3、申请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5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

4、未享受我市其他福利性住房;

5、已经过用人单位初审通过并进行公示后无异议。

申请材料

申请人才住房补贴应向用人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一)《洛阳市人才住房补贴申请表》(原件1份);

(二)市人社局出具的人才认定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1份);

(三)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港澳台同胞以及外籍人士提供护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1份);

(四)结婚证或婚姻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1份);

(五)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务(聘用)合同,属创业人员的提供营业执照(原件1份,复印件1份)。

用人单位应向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提供以下资料:

(一)《洛阳市人才住房补贴申报表》(原件1份);

(二)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原件1份,复印件一份);

(三)法人身份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四)委托办理人身份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1份);

(五)补贴发放的开户银行信息(原件1份,复印件1份);

说明:以上所有复印件均盖单位公章

办理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登录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下载《洛阳市人才住房补贴申请表》,与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用人单位审核。

(二)初审。用人单位受理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初审的申请人情况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1日至20日向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申报。用人单位申报时,应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下载并填写《洛阳市人才住房补贴申报表》,将本单位已通过初审并公示的申请人资料及用人单位所需提供资料(包括洛阳市人才住房补贴申报人员明细表电子版)一并上报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三)复审。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收到用人单位申报资料后,21日至月底检查资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的提交联审。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的,限期补正。

(四)联审。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在每季度的第二个月的1日至20日,组织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公积金中心及等部门联审。并将联审结果提交市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工作联席会议进行研究,确定人才补贴方式和标准,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五)反馈。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根据联审和公示结果,在5个工作日向申请单位反馈《人才住房补贴审核通知单》,列明审核情况。对未通过审核的人才,向申请单位说明原因。

办事表格

1、洛阳市人才住房补贴申请表

2、洛阳市人才住房补贴申报表(用人单位)

3、婚姻状况承诺书

本文标签: 洛阳市  用人单位  住房  人才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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