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支付“免申即办”:
是指符合享受生育津贴支付条件的参保女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用后,有关生育信息经国家医保服务信息平台自动推送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核定生育津贴后,将生育津贴拨付至参保单位预留的银行账户,参保单位及职工无需再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生育津贴支付事项。
服务流程:
(一)生育备案登记。
参保女职工持《出院记录》(住院)或《疾病诊断证明》(门诊),以及《生育津贴支付知情告知单》至试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或收费处办理生育备案登记,试点定点医疗机构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信息系统上传上述材料,做好生育备案登记。
(二)费用结算及数据推送受理。
定点医疗机构在完成生育备案登记并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用后,符合享受生育津贴支付条件的参保女职工有关生育信息经国家医保服务信息平台自动推送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同时发送生育津贴支付申报短信至参保人预留的联系电话。
(三)核定拨付。
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核定生育津贴后,将生育津贴拨付至参保单位预留的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