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筹资方式:大病保险资金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参保居民个人不用缴费,重点对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补偿,进一步提高参保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
报销政策:参保居民一个保险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含规定的门诊慢特病、门诊特定药品等限价、限额结算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超过1.1万元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按以下比例报销:1.1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按60%的比例报销;10万元以上部分,按70%的比例报销。
最高支付限额:大病保险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增强大病保险减负功能,大病保险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实行“一降一提高”政策,即起付线降低50%,为5500元。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即5500元—10万元(含10万元),按65%的比例报销;10万元以上部分,按75%的比例报销。年度不设封顶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