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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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方式
缴费人可通过办税服务窗口、便民缴费自助终端、“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河北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版、“河北税务”APP、“冀时办”APP、“云闪付”APP、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26家合作银行等渠道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每月1日—25日(26日至月底为系统核算结算时间)
缴费补贴
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政府补贴标准为:100元、200元档次补贴30元;300元(含)以上档次,缴费每增加一档,政府补贴增加15元。政府为1—2级重度残疾人、贫困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每人每年代缴100元养老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