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宁夏公安机关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范》
因投资原因迁移户口的公民,申领户口准迁事宜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工商部门签发的营业执照;
(二)迁移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三)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受理条件
在本地投资或经商符合本地落户条件的个体工商户。
三、是否收费
不收费
四、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
2、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或经房管局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3、居民户口簿
4、居民身份证
五、办事流程
图源于宁警通
六、办事地点
各区县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