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5月20日是星期六,非工作日,为满足广大青年“5.20”结婚登记需求,丰南区婚姻登记中心将正常办理婚姻登记业务,准备在这一天登记结婚的新人们赶紧行动起来吧,咨询电话:8105398。
婚姻登记受理条件:
1、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2、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结婚。男女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3、男女双方没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疾病。
5、当事人一方是河北省省内户籍(河北省内唐山市辖区外居民,需提供唐山市丰南区辖区内有效居住证)。
6、申请结婚登记的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办理。
7、男女双方持有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材料。
办理结婚登记应提供的材料:
1、双方当事人三张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彩色照片。
2、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材料。
内地居民:整本有效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当事人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薄首页原件的,可以提供加盖户口薄保管单位或派出所红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居民身份证过期或遗失的,可凭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离婚的,需提供离婚材料。在人民法院办理的一审离婚判决书,应出具其生效证明。户口薄本人页的婚姻状况更改为离婚。丧偶的,需提供配偶死亡证明和原结婚证,户口薄本人页的婚姻状况更改为丧偶。
现役军人:本人有效的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及所在单位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上述证件中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不一致的去相关部门更正。
温馨提示:
丰南区婚姻登记中心温馨提示广大市民朋友们:理性对待结婚登记日期,婚姻生活是否美满幸福不取决于登记日期,只要夫妻双方相互包容、相互扶持,感情牢固、相濡以沫,每天都是弥足珍贵的好日子。请选择5月20日登记的新人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服从工作人员指引,耐心等候,有秩序地进行办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