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办理人群:已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的可以申领此项补贴。(个人名下无营业执照且非企业股东)。
办理年龄区间为:
女同志40周岁-50周岁之间,
男同志50周岁-60周岁之间。
注意:
享受补贴待遇有两个档。(按身份证出生年月)
女同志40-45周岁之间办理可以享受36个月 如 45周岁生日的下个月办理可享受到50周岁退休当月
男同志50-55周岁之间办理可以享受36个月 如 55周岁生日的下个月办理可享受到60周岁退休当月
前期办理流程:
1. 本人携带人事档案,到人社局一楼大厅人事代理窗口办理存档手续
2. 办理就业创业证失业登记;可在河北人社APP上进行办理、如有不便可到人社局一楼大厅职业介绍窗口进行线下办理。
3.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持就业创业证,身份证、社保卡、解除劳动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即可办理。
4. 到乡镇、办事处开具灵活就业证明,并盖章。
5. 持灵活就业证明及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业务单到人社局一楼大厅职业介绍窗口进行灵活就业登记。
申报流程:
一、申报材料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复印件。
3、灵活就业证明、存档凭条及复印件。
4、社会保险完税证明及复印件。
5、个人银行账户复印件及社保卡复印件。
二、申领程序
1、相关人员持上述材料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事务部门进行申请,并填写《涿州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审核表》《个人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劳动保障事务部门受理申请后,对其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在审核表及申请表上签字盖章。
3、劳动保障事务部门初审工作完成后报市人社局进行审核,市人社局将审核结果报财政局。财政局复核后将资金拨付到劳动保障事务部门,再由劳动保障事务部门通知本人到街道履行签字、盖章手续,手续完成后将资金划入本人银行账户。
三、补贴标准:包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实际缴纳费用的66%(两项保险缴费基数最高不超过社会平均工资,超过部分不予补贴)。
四、补贴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