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社保服务观察员报名条件是什么?
(一)年满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法治观念,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社会公德心,无违纪违法和不良征信记录;
(三)关心支持东莞市社保经办服务工作,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积极主动参与观察建言工作;
(四)具有较强的问题分析和语言表达能力,善于发现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并能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五)本人自愿报名,身体健康,在东莞市居住或工作满1年,有参加监督工作的时间和精力。
聘任期限
社保服务观察员的聘任期限为1年。聘任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并征得本人同意后,可以续聘。对聘任期满后未续聘的,社保服务观察员资格自动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