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范围
具有市区户籍的城乡居民或持有市区居住证的非市区户籍人员(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及未成年人)应参加泰州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就读的在校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受户籍限制。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9结算年度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新入学学生,在集中缴费期内足额缴纳2019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自2018年9月1日开始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参保程序
1.市区城乡居民(不含在校学生)持户口簿、身份证或居住证,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参保手续。
2.市区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在集中缴费期内集中登记参保缴费;
3.市区户籍18周岁以下不在校就读的少年儿童,由其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等资料到劳动保障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4.市区低保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成员,凭有效证件减免医疗保险费。
5.持有《五保供养证》、《低保证》、《孤儿证》、《特困职工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一二级且丧失劳动能力)等证件的居民(城市三无人员需要当地民政部门证明),需持以上证件到劳动保障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