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就业见习补贴标准 无锡就业补助金

地方特产2022-09-19 19:37:43佚名

无锡就业见习补贴标准 无锡就业补助金

  一、无锡就业见习补贴标准补贴标准:

  1、个人:就业见习生活补贴。对在就业见习基地参加见习的人员,给予就业见习生活补贴,每月补贴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就业见习补贴累计不超过12个月。

  2、企业:

  (1)见习基地工作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对见习基地,按照其接收并组织上岗的实际人数,按每人每月15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工作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2)留岗补贴。对年度内留岗率在50%以上的见习基地,按留岗人员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基地一次性留岗补贴。

  注:见习人员在见习期内被见习基地提前录用,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障费的,可按协议期限继续享受见习补贴

  二、见习对象:

  1、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以及通过教育部相关机构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2、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技师学院高级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3、毕业前6个月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在校生;

  4、未就业的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三、见习期限

  每期3个月,累计不超过12个月。

  四、咨询电话  

  梁溪区人才服务中心:0510-85738633

  锡山区人才服务中心:0510-88701839

  惠山区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0510-83592382

  滨湖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0510-85701911

  新吴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0510-85226526

  经开区社会事业局:0510-80580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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