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赁补贴
从2023年开始,对具备公租房保障资格且未享受实物配租的家庭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2023年之后取得资格的家庭,于资格审核通过的下月起发放。配租成功的家庭入住保障房小区的下月起停止发放租赁补贴,放弃配租入住的家庭可继续享受租赁补贴。自动退房家庭可以进行补贴申请,于审核通过的下月起开始发放。
二、租赁补贴发放标准
低保家庭按照保障面积给予每月每平方米10元补助;低收入家庭按照保障面积给予每月每平方米8.8元补助;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两口人及以下家庭的每月给予90元补助,三口人及以上家庭每月给予150元补助。租赁补贴标准将根据市场租赁价格、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适时进行调整,报经市政府同意后执行。
三、其余县(市、区)
其余县(市、区)根据当地公共租赁住房保有量、需求人群、财政能力等因素,自行制定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保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