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赣州申请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材料如下:
1、公民本人申请查询的:
在户籍地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查询申请表;
在居住地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居住证和查询申请表。
2、外国人申请查询的:
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查询申请表。
3、委托他人查询的:
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和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
4、个人在一年内申请查询3次以上的:
应当提交开具证明系用于合理用途的有关材料。
5、单位申请查询的:
应当提交单位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申请表,以及查询对象系单位在职人员或者拟招录人员的有关材料。查询申请表应当列明申请查询依据的具体法律条款。
注:受理单位对申请单位或者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应当认真审查。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应当补充的材料;对于单位查询不符合法定情形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单位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