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本次文旅消费券发放活动分两期进行,第一期从 6月26日持续至8月31日。根据第一期发放绩效,视情发放第二期文旅消费券,第二期活动于11月30日结束。
本次省文旅厅发放文旅消费券总计1500万元,使用范围涵盖 省内A级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线路产品。
●A级景区消费券包括满35元减30元、满100元减40元、满150元减70元三种;
●星级饭店包括满100元减20元,满200元减40元,满500元减100元,满1000元减200元四种;
●旅游线路产品包括满200元减40元,满400元减80元,满600元减120元,满800元减160元,满1000元减200元五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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