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历届大中专毕业生户口迁入办理指南
线上办理方式:点击此处办理
受理部门:拟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或办证大厅
服务对象:个人
办理时限:网上审核2个工作日
需提交的表格:无
收费金额:0元
办理时间:
冬季: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2:00;14:30-17:30
夏季: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2:00;15:00-18:00
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申请条件:
历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原籍落户,需持有效证件、材料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迁入登记。
准备材料:
1.*户口迁移证
2.*居民身份证
3.*《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4.*落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接收声明和劳动(聘用)合同;落户在家庭的提供居民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