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进博士后工作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生活补助
(一)补助范围、条件和标准
1.补助范围和条件
2022年4月28日(含)以后新进我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2.补助标准
按在站实际工作时间,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生活补助,期限最长2年;从申请人进站之日起计发,以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时间为准。
(二)申报程序
博士后研究人员生活补助采取线上办理的方式进行,申请人需事先在手机上安装“龙城市民云APP”,注册并实名认证后登录智慧人才服务平台办理。
1.个人步骤
申请人在智慧人才服务平台上的“人才服务”—“博士后研究人员生活补助申请”服务事项按要求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填报完成后提交申请;申报信息将推送至用人单位审核。
2.用人单位步骤
用人单位初审,符合条件的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通过审核并上传公示证明材料。申报信息按以下路径推送至对应的审核部门审核:
(1)上汽通用五菱公司、柳工集团(含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柳钢集团(含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东风柳汽、广西汽车集团(含柳州五菱汽车工业有限公司)、鱼峰集团(含广西鱼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科技大学的申报信息推送至柳州市人才服务和人事培训考试中心(以下简称“市人才中心”)审核;
(2)市属九大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申报信息推送至主管部门审核;
(3)市本级事业单位的申报信息推送至主管部门审核;
(4)除上述单位外,其他单位的申报信息推送至单位所在城区(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
3.审核部门步骤
各审核部门对本单位主管或辖区内的用人单位申报信息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提交至市人才中心办理。
(三)申报材料
1.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护照(外籍人才提供)或通行证(港澳台户籍人才提供);
2.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
3.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
(四)时限要求
博士后研究人员生活补助申报常年受理,按季度审批,同一申请人每年可申请一次,再次申请需与上一次申请间隔12个月以上。每年的1月15日、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为季度截止申报日。用人单位每个季度截止申报日前提交的申报信息,各审核部门应于季度截止申报日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提交至市人才中心审核、公示。
(五)补助发放
审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才中心按申报途径将资金拨付到对应审核部门;各审核部门将资金拨付至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将资金拨付至申请人账户。各审核部门、用人单位应在拨付资金后2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凭证上传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