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调动入户办事指南
➤办理时间:15个工作日
➤申请条件:
符合《茂名市户口迁移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经市、县(市、区)组织、人事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具有独立组织、人事权的中央和省驻茂单位,下同)批准调入我市工作的人员,准予其在工作所在地入户。
➤所需材料:
1、人事或劳动部门填写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2、人事或劳动部门干部(工人)介绍信;
3、接收单位证明;
4、迁移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5、夫妻随迁的需提供《结婚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未成年子女或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成年未婚子女可以随迁,需要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迁出地派出所调查核实证明;
6、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办理流程及各流程时限:
申请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市公安局户政窗口提出申请,对证明材料齐全的,市公安局户政窗口当场受理。并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咨询电话:0668—2898109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茂名市户口迁移管理暂行规定》;
3、《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规范化汇编(户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