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新能源汽车购置地方财政补贴实施细则(2019年11月25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可知:
补贴对象和产品
补贴对象为2016-2020年在我省(不含深圳)购买或直接向生产厂家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和个人。补贴产品为初次注册登记地在我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拓展阅读:
政策解读: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fzhggj/gfxwj/content/post_1778072.html
图解信息: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fzhggj/gfxwj/content/post_17780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