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思想品德条件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02学历条件
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0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
ps: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延长2年有效期。
②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可按《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人〔2015〕501号)规定执行,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③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04普通话条件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05体检条件
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yt.henan.gov.cn/jszg/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