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报名:
2017年8月31日之后出生的不足龄学生一律不予办理全国电子学籍。已经在全国电子学籍系统中具有学籍的儿童不允许参加一年级新生报名,杜绝留级和重复就读行为。
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必须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不含购房合同),且权证性质为住宅,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非住宅房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均不能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的依据。多人持有的房权份额,其法定监护人和学生本人房屋产权份额须高于51%(含51%)。
2023年小学新生入学,一套中心城区房产在4年之内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少年在公办小学入学的依据;2024年小学新生入学,一套中心城区房产在5年之内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少年在公办小学入学的依据;2025年及以后小学新生入学,实行一套中心城区房产在6年之内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少年在公办小学入学的依据。学习阶段内另一个家庭再次以该套房产作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依据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区社会发展局依据其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学生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父母)在同一户籍,并与监护人的居住不动产权(房产)证、实际居住地均保持一致。凡户籍、居住不动产权(房产)证、实际居住地三地不一致的,视具体情况确定其就读公办学校。仅本人户口“搭户”在亲戚朋友家的,须在办理更换监护人的公证手续后办理报名手续。户口“迁移”到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口簿上的适龄儿童,回父母户口所在社区进行登记,并到相应的服务片区所在地学校报名。全家户口“空挂”或“搭户”在亲戚朋友家的适龄儿童应把户口迁回实际居住地后,到户口所属地的小学报名。
报名条件:
属本学区范围内的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户籍地与不动产(房产)证(不含购房合同,且权证性质为住宅)一致且已入住的新生均可报名入学。
学区范围:
1.抗洪大道以东、九瑞大道以南、泰山路以西、八里湖北大道以北;
2.秀峰路以东、浔阳西路以南、泰山路以西、九瑞大道以北;
3.雍景湾小区东面围墙以东、南浔铁路线以南、泰山路以西、浔阳西路以北;
4.成都路北延伸线以东、长江南岸以南、泰山路以西、南浔铁路以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