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就业创业证可以在网上办理,也可以在线下办理。
线下办理:
(1)劳动者初次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并申领《就业创业证》的:
南京市户籍☞向户籍所在区、街道(镇)就业管理服务机构申领;
非南京市户籍人员☞居住地的区、街道(镇)就业管理服务机构申领。
(2)非本市户籍人员初次办理就业登记并申领《就业创业证》的:
属于用人单位招聘录用的,由用人单位在办理用工登记手续时,直接向就业管理服务机构申领;
属于从事个体经营或者灵活就业的,由劳动者在办理申报就业登记手续时申领。
拓展阅读:
《南京市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人员,本市户籍的可到户籍所在街道(镇)就业管理服务机构申报失业登记,非本市户籍的可到本市居住地街道(镇)就业管理服务机构申报失业登记。街道(镇)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对申请人的情况和材料进行初审,报区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审核合格后,予以办理登记并在《就业创业证》中加盖失业登记专用章。失业登记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