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联网结算办理工伤医疗费报销流程
之前,工伤医疗费采取“先垫付、后报销”的传统模式,由于支付周期较长,无形中加重了参保单位和工伤职工的经济负担;特别是在工伤职工治疗结束后,还需再拿纸质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造成“多跑腿”的情况。
在我市实施联网结算后,工伤保险基金应支付的部分将由社保经办机构与工伤协议医院直接进行结算,工伤职工在治疗结束后将无需全额垫付工伤医疗费、只需承担自费部分,有效解决了“垫资、跑腿”等问题。
二、办理工伤医疗费联网结算条件要求
(一)用人单位已依法为工伤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二)参保职工已被人社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
(三)用人单位已为工伤职工办理工伤建档登记;
(四)符合工伤保险支付的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