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自2021年10月起调整提高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泰山区、新泰市、肥城市由1557元调整为1710元,岱岳区、宁阳县、东平县由1395元调整为1530元。
温馨提示:“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指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4)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除此之外,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如出现这类情况,劳动者可随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也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
(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