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强调,要健全制度体系,增设正高级职称,知识产权、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职称名称直接以专业命名,其他专业在职称名称后标注;动态调整专业设置,对现有经济专业,及时整合、取消、增设、合并。
要完善评价标准,以专业能力为核心,科学确定评价内容,满足不同层级、不同行业经济专业人员的评价需求。完善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诚信体系建设,探索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
要创新评价工作机制,初、中级实行以考代评,副高级实行考评结合,正高级一般实行专家评审;建立同行专家评审制度,推进社会化职称评审工作;职称评审向优秀经济专业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经济专业人员倾斜。
要优化职称评审服务,加强高级职称评审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借助信息手段为经济专业人员申报高级职称评审提供透明、高效、便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