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可以。在开封市居住的外省户口居民,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需要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需在全国异地证受理点派出所户籍室申请办理身份证。
1.年满十六周岁公民,换领身份证的,携带居民身份证和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向现居住地附近的全国异地证受理点派出所户籍室申请办理身份证。补领身份证的,需持居民户口簿、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之一。(受理地公安机关要以全国人口基本信息资源库数据信息为准,严格核验申领人身份信息);需提供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向现居住地附近的全国异地证受理点派出所户籍室申请办理身份证。
2.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由监护人陪同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还需出示申请人身份证原件。需提供监护人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或者申请人在我市合法稳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向现居住地附近的全国异地证受理点派出所户籍室申请办理身份证。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