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节假日除外;
二、办理地点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花园路街道-7号,详细地址:巾帼大厦社保中心2楼大厅单位征集窗口;
三、申请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金额退还申领表;
四、受理条件
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缴费不满15年的,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申请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
五、办理流程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六、常见问题
问:是否需要提供指定银行的银行账号?
答:不需要,提供本人任意1个银行账号即可。
问:能否代办?
答:原则上需要本人办理。
问:以个体参保人员身份缴纳的费用全部都可以退吗?
答:只退个人账户储存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