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办理窗口
兴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窗口
办理地点:兴宁市兴城和平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1至15号窗
办公电话:0753-3335110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正常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材料: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原件:1
2、居民身份证(如果申办时提醒您已有电子证照/共享数据,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
3、人事主管单位出具的《关于同意________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非必要)
4、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原件:1,支持容缺处理
5、监护关系说明(如果申办时提醒您已有电子证照/共享数据,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
6、监护人身份证明,原件:1
7、军人身份证明,原件:1(非必要)
8、亲属关系证明,原件:1
9、监护人委托书,原件:1,支持容缺处理
10、陪同人身份证明,原件:1,支持容缺处理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12、定居国外证明,原件:1(非必要)
13、申请人未满16周岁未办理身份证的交验户口簿
1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1
15、驻地部队现役军人提交部队按管理权限出具的批文,原件:1
16、监护关系证明,原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