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港澳证其他类
办理条件
1.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短期培训、探望危重病人等特殊事由的人员。
2.持逗留签注在澳门就学或就业的秦皇岛户籍居民申请赴香港。
3.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暂时居住在秦皇岛)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
4.16-60周岁居民(申请人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
注:首次申请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包括同时申请签注),必须由本人提交申请。
办理材料
必备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须按要求填写完整)
2.本人近期照片(尺寸48X33mm,正面,免冠,白底,彩照,白发或无发者为淡蓝色底)
3.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满16周岁无须提供)
与申请事由对应的证明材料
1.因治病、奔丧、诉讼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澳门:交验与申请事由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例如治病的,需携带医院证明、病例本等证明)。
2.在澳门就学的秦皇岛户籍居民:提交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原件及复印件)
3.在澳门就业的秦皇岛户籍居民:提交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原件及复印件),在澳门就业单位的赴香港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