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城区无自有性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20㎡以下(含20㎡)的住房困难家庭;
一. 公租房线下申请流程
线下资格审批程序为社区申请、街办初审、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进行复审,咸阳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通过信息比对终审并公示,无异议后进入轮候库。
二. 申请材料
1、低保家庭需提供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城区低收入家庭须出具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认定,发放低收入家庭认定通知书。
2、申请人房产查询、房屋租赁合同或(借住)证明、有房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20㎡的住房困难家庭需提交房产证。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家庭需提交离婚证和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均为原件),非咸阳市城区家庭需提供咸阳市城区居住证,并在咸阳市(含县区)连续缴纳1年以上养老(含灵活就业人员养老)、医保(含原农村合疗)、失业、工伤、公积金等至少一项,家庭成员一人享有即可,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证明。
4、申请人家庭成员名下车辆,需提供车辆价税合计票,产权本或行驶证原件;名下工商注册(法人或股东)、个体户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5、烈士遗属、优抚对象、市级以上劳模的特殊住房困难申请家庭,在申请时随同提供相关资料证明,申请通过后可优先予以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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