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州新版老年优待卡办理指南
申请对象
1.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卡发放对象为年满60周岁的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件的公民。
2.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卡包括本市户籍老年人申领的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老年人优待专用)、户籍老年人和常住本市老年人申领的老年人优待卡。
使用范围:
☞持卡乘坐市内线路公共汽(电)车、过江轮渡、水上巴士和城市轨道交通,年满60周岁不满65周岁的老年人享受半价优惠;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
☞持卡在本市公立医院就医,享受普通门诊诊查费自费部分减收1元(专家特需、特优门诊除外)。
☞符合《广州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规定法律援助条件的,持卡办理公证时,年满60周岁不满65周岁老年人公证费予以减半;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公证费予以全免。
注意:广州市老年优待卡仅限本人使用
申领/升级/续期
☞申领:年满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提前两个月到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证登记所在地的街(镇)政务服务中心或者在“穗好办”APP、“粤省事”、“穗康生活”小程序等电子政务服务系统申请办理。
☞升级: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可提前一个月办理优待待遇升级手续。
☞续期: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卡设置2年有效期。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内,可办理续期手续。
换卡/停用
☞补换: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卡遗失,持卡人应及时到各街(镇)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挂失和补办,仅承担工本费。自领卡之日起90日内,经检测为非人为原因导致的卡片故障,可免费换卡。
☞停用:持卡人因户籍变更、死亡等原因不符合办卡条件时,应及时向街(镇)政务服务中心申请停用。
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
年满60周岁的老年朋友,可提前2个月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登记所在地)街(镇)政务服务中心优待卡专窗办理。
线上办理:
符合发放对象的老年人,可提前2个月在“穗好办”APP、“粤省事”小程序申领老年人优待卡,受理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制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