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对象及条件
1、劳动者属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2、劳动者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劳动者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4、劳动者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
补贴标准及期限
每人每月200元,最长不超过三年。
应提交资料
1、《就业创业证》、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劳动合同(属服务基层项目提供服务协议或用人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
3、个人社会保障卡账户;
4、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
申请程序
用人单位(或补贴对象)原则上应按季度(或半年)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或半年)的补贴。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之日起1年内提出。本项补贴与公共就业服务岗位补贴、基层就业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政策要点
1、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实现稳定就业6个月后的1年内提出申请;
2、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及按发证时间计算,获得毕业证书起24个月以内的高校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