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鄞州人才安居专用房申购流程(宁波鄞州区人才房申请条件)

地方特产2023-11-24 13:27:43未知

2023年鄞州人才安居专用房申购流程(宁波鄞州区人才房申请条件)

  2023年鄞州人才安居专用房申购流程

  申购流程

  (一)申购登记:

  2023年11月27日-2023年11月29日。申购人至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蕙江路567号)人才房申购专窗申购登记并提供户籍、社保、个税缴纳、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资格)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购登记前可自行下载填写公告附表并准备相应资料)。申购登记工作时间为:8:30-11:30,13:00-16:45。

  (二)购房资格联审及审核结果公示:

  2023年11月30日。由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鄞州分局、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对申购材料进行联审,审核结果在鄞州区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三)现场看房:

  2023年11月28日-2023年12月4日。申购对象凭身份证件前往销售服务场地实地看房,宁波市鄞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鄞润公司”)根据申购对象的登记情况安排实地看房。看房时间:8:30-17:00。

  (四)申购确认登记:

  2023年12月2日-2023年12月4日。核准申购对象需在12月4日前持身份证件前往销售服务场地办理申购确认登记,逾期未确认不参与选房顺序号摇号。

  (五)摇号:

  2023年12月6日。在核准对象代表见证下,在公证机构监督公证下,鄞润公司根据可供房源数及核准对象情况,通过公证摇号方式随机确定准购家庭选房顺序号。摇号结果和选购时序鄞州区政府网站予以公告。

  (六)选(购)房:

  2023年12月8日-2023年12月9日。在公证机构监督公证下,核准对象凭身份证件按选房顺序分批进行选(购)房。在选房过程中,前序核准对象迟到或放弃选(购)房的,后序核准对象按照选房顺序依次递补,迟到的核准对象只能在当日补选时间依序补选一次,未参加补选视作放弃。所有核准对象选(购)房结束后,若仍有房源剩余,不再另行组织人才销售,本次面向人才的销售即告结束。房源全部销售完毕后,对因房源不足而未轮到选房的核准对象,不实行轮候,其选房顺序号自行作废。本批次人才房源的选(购)房,以公证结果为准。

  (七)购房定金缴付:

  选定房源当日。核准对象选定房源后,签署认购书并预付定金(住宅和车位定金均为人民币五万元整),由鄞润公司出具收据。

  (八)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缴付购房款和办理按揭贷款手续:

  2023年12月10日-2023年12月16日。核准对象应在12月16日前完成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并支付购房款,如需办理按揭贷款的,应在12月16日前提交相关申请资料。贷款审批过程中如因买受人原因,导致贷款未能按时发放或者发放的贷款不足以支付剩余房款的,买受人应于接到贷款机构通知后七天内自行筹足剩余购房款。如未按时补足,视作逾期主动放弃。

  (九)办理不动产登记:

  2023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27日。鄞润公司协助买受人、贷款机构至鄞州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转移登记和他项权登记。

  (十)房屋交付:

  完成不动产登记并缴齐全部房款后十天内,鄞润公司与买受人办理房屋交付手续。

  政策来源:鄞州区人民政府,原文http://www.nbyz.gov.cn/art/2023/11/23/art_1229137185_4334835.html

本文标签: 对象  房源  买受人  鄞州区  购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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