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药谷雅郡安居房项目剩余房源选房对象:
取得《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保障资格(轮候)通知书》或《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保障资格通知书》并提交海口药谷雅郡小区安居房项目剩余房源申购意向,经复核确定的选房对象。
选房程序:
1、申购意向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购对象填报申购意向表。
2、确认选房对象:市住房保障中心复核意向申购名单,形成分批选房对象名单,进行公告。
3、确定选房顺序:选房对象名单公告结束后,选房对象按建设单位通知的时间到达选房地点签到,按签到顺序依次随机抽取选房顺序号。
4、抽签选取房号:选房对象按选房顺序号,依次现场随机抽取房号。
5、办理选房手续:选房当天签署《安居房选房确认书》视为完成选房,与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并缴纳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