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珠海鹤洲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如何申请?
(一)个人(家庭)名义申请
申请人在珠海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平台(网址https://bzxzf.zhszjj.com/)中保障性租赁住房板块,获取意向配租房屋信息后,通过珠海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平台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配租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的,通过审核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可进行实物配租。实物配租期间,禁止转租第三方;如承租人存在《珠海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准入退出管理规定(试行)》第十五条需退出租赁的情形时,由租赁企业珠海大横琴城市新中心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租赁企业”)根据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准入退出条件及违约责任处置,并与申请人解除合约,责令其退出保障性租赁住房。
(二)单位整体租赁
本项目房源可实施企业整体租赁,企业作为整体租赁的主体。企业整体租赁新青年城市花园(一期)的,应预审申请人员申请资料,与租赁企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通过珠海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平台集中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的,通过审核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可进行实物配租。整体租赁时,企业应制定房源配租方案,并每年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整体租赁房源的配租人员信息,并对房源承租人资格进行审核管理。如承租人资格不符合的,企业应主动向租赁企业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报反映,由租赁企业根据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准入退出条件及违约责任处置,并与申请人解除合约,责令其退出保障性租赁住房。企业应做好承租人的沟通协调工作。
拓展材料
租金标准和物业管理费标准
(一)租金标准
根据《珠海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准入退出管理规定(试行)》,按照第三方中介机构评估的新青年城市花园(一期)项目周边同地段、同类型住房市场租金基准36元/平方米的90%收取,即租金按32.4元/平方米/月。项目租金定期按政府出台的市场租金基准适时进行调整。
(二)物业管理费及其他收费标准
物业管理费标准为2.73元/平方米/月,按照项目物业服务采购合同的物业服务内容提供服务,由承租人直接向物业服务公司交纳。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本配租方案仅用于该项目首次配租,自印发之日起试行一年,后续操作依据市、区相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