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对象:
实现灵活就业并按时足额在市区(不含通州区、海门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
按照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一般最长不超过3年,实现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3年期满,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的,可将其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一次性延长,延长期限不超过1年。其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最多可以享受到退休(即初次核定时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单险种享受计入补贴年限。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的补贴期限分别计算。
办理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2.《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3.自困难认定生效之月起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情况(困难认定在2020年7月1日前的,仅需提供自2020年7月起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情况);4.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需另提供无雇工承诺。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完成受理审核。
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的个人到居住地的社区(村)人社基层平台申请→社区(村)受理→街道(乡镇)初审→市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复核、发放;也可通过“江苏人社网办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自助办理。
咨询部门:
各街道(乡镇)人社基层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