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依法依规经营,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给予稳岗补贴。
(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二)当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全区城镇登记失业率。
二、办理材料:
凡银川市辖区内符合享受稳岗补贴条件的企业均可以申报稳岗补贴资金。稳岗补贴每一年申报一次,具体时间为每年12月31日前。填写《宁夏回族自治区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一式五份),附企业每月缴纳失业保险费票据复印件,向银川市就业与创业服务局提出申请。
三、办理机构:
1、由银川市就业与创业服务局对申报企业缴纳失业保险费和企业裁员情况进行初审。
2、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市发改、工信、财政等部门,对企业依法参保缴费情况、裁员情况进行审核认定,确定补贴名单和补贴数额,并进行公示。
3、经公示无异议后,由财政部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审定的名单和补贴金额,于次年一季度末向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拨付补贴资金。
四、办理地点:胜利南街新汽车站西门斜对面银川人力资源市场5楼失业保险科
五、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到12点;下午13点到17点,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
六、咨询电话:0951-877270、6071276
七、 收费标准:不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