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就业见习补贴
补贴对象:进行了失业登记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补贴享受期限:3-12个月
补贴标准:
就业见习生活补贴:申请见习岗位成功后,见习基地每月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见习学员可享受
补贴标准执行期限: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见习基地参加见习,从报道当天开始,视同基层工作经历
二、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对象:
1.在四川省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保费的就业困难人员
2.已经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
1.按不超过规定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的实际缴费额的40%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补贴
2.残疾、脱贫人口高校毕业生可按不超过70%的比例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
1.首次申报社保补贴时,女性满45周岁、男性满55周岁及以上年龄的就业困难人员,在领取基本养老待遇之前,可享受最长60个月
2.其余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最长不超过36个月
3.离校2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享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申请方式:
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就业登记和补贴备案登记后,向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申请
三、职业培训补贴
适用对象:
1.全日制非毕业年度在校大学生(包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及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学生)
2.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包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及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补贴条件:
在人社部门批准或认定的职业培训机构参与就业技能培训
取得以下任一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
补贴方式:
1.若参训人员自行缴纳培训费,则由个人申请补贴并直接拨付给个人
2.若培训费用由培训机构垫付,则由机构申请补贴并拨付给机构
四、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补贴对象: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非毕业年度在校大学生
享受条件:
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
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
补贴标准:与鉴定收费标准一致
申请与拨付:
参训人员自行缴纳鉴定费用:个人申请,补贴拨付给个人
鉴定费用由培训机构垫付:培训机构申请,补贴拨付给培训机构
*该补贴为一次性补贴
五、创业补贴
补贴对象:
1.市内高校在校大学生
2.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
3.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教类学生)
可享受补贴项目类型:
1.正在孵化的创业项目
2.成功创办的实体
补贴金额:一次性1万元创业补贴
六、创业吸纳就业奖励
补贴对象:
1.德阳市内高校在校大学生
2.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享受条件:
在德阳市创办企业
新增吸纳2名以上劳动者就业
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根据吸纳就业人数,一次性奖励4000元至10万元
七、创业场租(网络运行物流)补贴
补贴对象:
市内高校在校大学生
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享受条件:
在德阳市租赁场地创业或通过互联网开办网店
正常经营期内
补贴标准:每年2000元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八、创业担保贷款
适用对象:高校毕业生
贷款类型与条件:
1.个体创业微利项目:
可申请额度:不超过30万元
期限:不超过3年
财政贴息:按现行政策规定
2.创办小微企业:
条件: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企业职工人数的10%(超100人的企业达5%),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可申请额度:最高不超过400万元
期限:不超过2年
财政贴息:实际利率的50%
九、求职创业补贴
补贴对象:
学籍在市内高校及市属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含技工院校)
享受条件:
1.脱贫家庭、城乡低保家庭
2.残疾、特困
3.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4.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
补贴金额:一次性1500元
*同时符合上述两个及以上条件的,不重复享受此补贴
十、鼓励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补贴对象:
1.小微企业
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3.社会组织
享受条件:
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内容:按单位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