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时间在上一次认证完成后的12个月内未按时认证者,从第13个月开始,将暂停养老待遇的发放认证待遇发放。
1. 远程认证
操作步骤:打开“粤省事”微信小程序。选择“社保”分类。选取对应的认证类别。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所需材料:手机与微信账号
2. 网点认证
操作步骤: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到广东省内就近的社保经办机构。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认证。
所需材料: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社保卡(如有)逾期处理
暂停发放:逾期未认证的人员,从第13个月开始按规定暂停养老待遇发放。
补认证:如因逾期未认证而导致养老待遇暂停发放的,可到省内就近社保经办机构补办认证。
续发与补发:符合规定的逾期认证人员,认证完成后将续发及补发暂停的养老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