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补贴标准及期限
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按茂名市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其中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的工作补贴金额不达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其实际支付金额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补贴条件
1、用人单位组织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
2、用人单位每月按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80%的标准对见习人员支付工作补贴。
所需材料
1、见习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或毕业证书(以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身份享受时提供);
2、见习协议书复印件;
3、见习单位发放补贴明细账(单);
4、见习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可不提供);
5、单位银行账户。
申请程序
补贴对象应于见习结束之日(实际见习时间不少于3个月)起1年内,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