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永嘉县人才住房常态化配售申请流程
(一)单位申报
申请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受理后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符合初审条件的人员名单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若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申请人及配偶均需提供材料且在各自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后,再由用人单位登录“温州人才之家”(网址:https://reward.wenzhou.gov.cn/wzrc/)--“申报事项”--“人才住房配售”进行填报申请。
用人单位登录系统后,点击“调取人才码信息”,获取人才资格信息(人才码请先行登录“温州人才之家”认定),按提示填报单位及申请人信息,并如实上传以下附件(经单位审核盖章和负责人签字):(1)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护照);(2)与在永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的全职聘用合同和相应证明材料;(3)已以在永用人单位为主体缴纳社保(职工养老、职工医疗、机关养老至少缴纳一种)6个月以上证明材料,且目前为在保状态(申请人可在浙里办查询下载);(4)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相关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以及用人单位近6个月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完税证明;(5)申请人婚姻状况材料;(6)单位公示无异议情况说明;(7)已注册的温州人才码电子证书。永嘉县受理范围为本辖区内单位,企业隶属关系原则上按注册地确定,注册地与主要税收地不同的以主要税收地为准。
(二)并联审核。
县委人才办牵头会同人力社保、科技、教育、卫健等有关单位进行人才资格审核,县住建局对人才住房资格进行审核。人才层次信息以审核时人才码注册数据为依据。不动产(房屋)登记、交易、婚姻、社保等信息以审核时市大数据服务平台反馈信息为依据。
常态化配售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以三个月为一个周期循环开展配售工作,各联审部门应于该期申报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经县住建局和县委人才办确认后予以资格准入登记。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县住建局根据资格审核通过人才数情况,在“永嘉县人民政府”网站、“永嘉县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选房通知。
(三)选房认购。
配售选房认购实行全过程公证。同期A 类人才按申请时间优先认购选房。无住房人才安排为第一批次认购选房,有住房人才安排为第二批次认购选房。
第一批次选房完毕后再进行第二批次选房,同批次内按人才层次类别 B 类、C 类、D 类、E 类(正高或博士优先)、F1 类顺序开展选房,同批次同类别人才按申请时间先后顺序开展选房。
(四)售价标准。
配售型人才住房按人才层次类别享受相应面积和折扣优惠。其中经认定的 A 类人才可赠送 141-190 ㎡配售型人才住房;BC 类、DE 类、F1 类人才分别享受配售 140 ㎡、120㎡、90 ㎡面积标准的 人才住房,购买价格分别为备案价(核定价)的 50%、60%、70%。
认购标准:①100㎡(含)及以下为F1类认购标准;②130㎡(含)及以下为DE类认购标准;③150㎡(含)及以下为BC类认购标准;④141㎡(含)-190㎡(含)为A类赠送标准。人才认购房源面积超出人才层次应享受面积标准部分按备案价(核定价)100%计收购房款。
夫妻双方均符合配售资格且共同申请的,超出人才层次应享受面积标准部分按主申请人人才层次享受折扣优惠。
(五)合同签订。
申购人应凭配售确认单、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自收到签订合同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到指定地点签订《购买人才住房承诺书》、《永嘉人才住房买卖合同》和补充协议,并按合同规定缴纳房款。申购人如需增加配偶为房屋共有人,还需提供婚姻证明材料。申购人选房后逾期不签订买卖合同(补充协议)或不按合同规定缴纳房款的,视同自愿放弃本次申购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