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5月29日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仅面向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城市特困人员供养家庭,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和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配租。前期已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的青年人(新就业职工)和新市民(外来务工人员),符合《邢台市中心城区2023年度住房保障准入条件》的,可继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市中心城区新取得住房保障资格的青年人(新就业职工)、新市民(外来务工人员)只能按规定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不能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不能申请领取住房租赁补贴。
申请途径
1、青年人(新就业职工)、新市民(外来务工人员)申请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可通过邢台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中“保租房”菜单栏申请。
以上图源:邢台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注:目前不在受理保障性租赁住房时间段。具体申请时间和分配房源将予以公布,请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