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方式:
宿迁市婚生子女按照随父亲或者随母亲自愿落户的原则,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凭新生儿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向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登记。
2022年12月起,在上海市,江苏、浙江、安徽省全域内出生并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四地户籍居民,父母双方同民族,婚内生育,随父 (母) 在长三角区域家庭户内出生的新生儿申报出生登记的可跨省通办。
知识拓展:婚生子女的定义
所谓婚生子女,一般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的子女;而在婚姻关系以外所生的子女为非婚生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