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范围和补助标准
(一)关于人员范围
对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可按每招用1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其中普通高校毕业生范围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 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信息从人社部门的登记失业人员信息库获取。
(二)关于参保时间点
在政策执行期内(2023年6月25日至2023年12月31日),企业为上述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缴费时长大于(含)1个月,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的,可以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
公告全文及附件下载入口:点击查看